(三)协办单位:惠州市赛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、惠州市盈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、惠州市圆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(一)2020年惠阳区业余足球联赛设立甲、乙两个组别联赛,采用单循环积分制。
甲级为8支球队(2019年甲级联赛1至6名及乙级联赛第1-2名),联赛结束后,按照积分排名。前6名进入保留甲级联赛参赛资格,7-8名球队进入下一届乙级联赛。
乙级不限球队数量(2019年甲级联赛7-8名、乙级联赛保留球队及新报名球队),联赛结束后,按照积分排名。第1、2名进入下一届甲级联赛,其他名次保留乙级参赛资格。
(二)成立惠阳区业余足球联赛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为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代表、惠阳足协会长、各参赛队领队组成,委员会主要功能是共同商讨联赛各项事宜。
联赛时间定于2020年07月18日至2020年08月30日,一周一赛每月周六周日为比赛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整个联赛为7轮,跨度约2个月。
(四)同一参赛球员不得代表不同球队参赛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所有代表球队的参赛成绩;
(五)每队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1人,参赛球员不得超过20人,领队和教练可兼球员。
(一)参赛球队以报名表方式提交电子报名表,报名邮箱;准备好报名资料到惠阳足协报名,以缴纳纪律保证金的排名为准;
(一)各支参赛球队,于7月1日前需缴纳纪律保证金5000元,如没缴纳费用,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。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,扣红黄牌罚款及违纪罚款后退还纪律保证金。
(三)各支参赛球队须于7月5日前缴纳参赛费用,如未缴纳,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,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(一)参赛球员必须统一球衣、球裤及球袜,每个球队要有深颜色和浅颜色球服一套,守门员的服装应与场上其他队员的服装有明显区别;
(二)参赛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上场比赛,参赛队员上场不得佩戴一切饰物(运动手环除外);
(一)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7人制足球竞赛规则》及国际足联有关规定;
(二)比赛采用7+1人制,比赛使用4号球。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,上、下半场各35分钟;
(三)每场比赛开始之前,对上场队员进行资格检查,参赛队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进行参照核对,检查不合格的球员禁止参加比赛;
(四)参赛球队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场,向裁判员索取上场队员名单表,填写完毕交给第四官员,经检录后方可上场比赛;
(五)在每场比赛中,每队最多可换8名队员,换人时必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向第四官员申请,告知主裁判后,在死球时替补队员方可入场,且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同场比赛中不能再次上场比赛;
(六)比赛过程中或中场休息期间需要换人时,需要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登记单,经过登记核实无误之后才可以换人。并由第四官员带领,在主裁判许可的情况下,在同一侧场地中场换人,严格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;
(一)同一名队员累计2张黄牌,将停赛一场,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。
(二)一场比赛,同一名队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,将被红牌罚下,并停赛一场;一场比赛,同一名队员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,将停赛一场。
(一)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得联赛组委会批准,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15分钟仍不足5名队员的球队;
(一)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,另一方球队以3比0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比0,则以实际结果为准;扣除弃权或罢赛一方1000元纪律保证金;
(二)如双方共同违纪致使比赛终止,取消两队比赛资格;扣除双方1000元纪律保证金;
(三)中途退赛的球队,所有与赛队的比分(不包括已赛场次)均计对方3比0获胜,并扣除退赛的球队所有纪律保证金。
(一)参赛球员及球队球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推打裁判员,如对判罚有异议,可赛后向组委会申诉。
(二)如参赛队员出现推打裁判员和其他球员的情况,立刻终止打人者的参赛资格,两年内禁止参加惠阳足球运动协会举办的所有比赛,并扣除2000元纪律保证金,如情况严重,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(三)比赛过程中,如有球队发生斗殴或群殴行为,立刻终止先动手球队的参赛资格,参加斗殴球队领队及队长、所有球员2年内禁止参加足球协会举办的一切比赛及活动,并扣除3000元纪律保证金。如情况严重,报公安机关处理,主办单位、组委会及裁判员概不负担相关医疗及赔偿费用。
(二)若所有比赛结束后,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的积分相同,那么则根据以下标准来判定球队的最终排名:
本次比赛分别设冠军、亚军、季军、最佳射手、最佳球员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。
道德风尚奖的评奖标准为:没有出现打架、斗殴,罢赛、退赛及违反体育道德行为。所有比赛结束后,红黄牌最少的球队(如红黄牌数相同,积分排名靠前者)获得。
建议各参赛球队为己队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,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,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,不得追究主办方及承办场地任何责任。各参赛球队及球员须认真阅读本章程,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,报名参加本次比赛。